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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《包头市青山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(2022—2024年)》的批复

内政字〔2024〕216号
2024-11-05
索 引 号1115000001151201XD/2024-06588
主题分类国土资源、能源 \ 土地
发布机构自治区人民政府
文 号内政字〔2024〕216号
成文日期2024-11-05

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《包头市青山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(2022—2024年)》的批复

包头市人民政府:

你市《关于审核批准〈包头市青山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(2022—2024年)〉的请示》(包府报〔2024〕167号)收悉。现批复如下:

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,《包头市青山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(2022—2024年)》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和《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〉的通知》(自然资规〔2023〕7号)及《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(试行)》有关规定和要求,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管控规则。原则同意《包头市青山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(2022-2024年)》 ,请依法依规做好各项工作。

2024年11月5日

(此件公开发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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